金融监管总局:发布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》
发布时间:2025-07-16
来源:任城区
浏览次数:163
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,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,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》,《办法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共五章四十九条,对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进行规范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一是金融机构应当了解产品,了解客户,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。二是对于投资型产品,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;将投资型产品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,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,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,充分履行告知义务,开展风险提示等。三是对于保险产品,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,与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相衔接,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。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,还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。四是强化监督管理。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,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措施、进行行政处罚。
相关文章
- 发布时间:2025/08/25
- 发布时间:2025/08/07
- 发布时间:2025/06/09
-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25/05/27 - 发布时间:2025/04/01
- 发布时间:2025/03/20
文章搜索
大家关注
- 头条新闻 任城区11 件作品斩获全省大奖
- 头条新闻 任城区举办“信用+”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暨“整区授信”启动仪式
- 头条新闻 任城区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
- 头条新闻 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任城区召开
- 头条新闻 向“信”而行 “诚”势而为
- 头条新闻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区社会信用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
微信分享